服務範疇

>

兒童醫療關懷

>

麥當勞叔叔兒童之家

>

申請辨法















申請資格
1.申請家庭必須有18歲以下子女正接受治療,唯病童在治療期間時屆滿19歲者不列入此限,但兒童不得單獨住宿。
2.僅提供18歲以下病童及其家屬因醫療過程中需短期住宿者。

申請方式
1. 透過合作醫院之醫護人員或社工代為提出申請,由醫護人員或社工填妥「醫院轉介申請表」傳真至麥當勞叔叔兒童之家。
2. 病童家屬亦可自行與麥當勞叔叔兒童之家聯繫但仍需透過醫護人員或社工報名才得以申請。
3. 申請人或社工須填妥病童基本資料、住宿天數、轉介日期、轉介人姓名及醫院名稱。社工師評估符合住宿資格者,依登記先後順序安排住宿事宜,惟貧困者優先使用。
4. 轉介合作醫院:台大、榮總、馬偕、三總等全台醫療中心 。


其它詳情,請洽麥當勞兒童慈善基金會:
電話:(02)2658-1300
E-mail:rmhc@tw.mcd.com

聯絡我們:rmhc@tw.mcd.com Tel: (02) 2658-1300 Fax: (02) 2658-3280 114 台北市內湖區文德路108號
© Ronald McDonald House Charities, Taiwan. 內授中社字第1015930401號(勸募時間: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